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遗弃人留条(铅笔手书)

摩高服饰 2008年1月14日
正面:
于96年8月28日(10月10号)晚1点28分生。
亲爱的:

  当你成为这个孩子的爸爸和妈妈的时候,我衷心感谢你们,祝福你们,同时,也希望你们能够将孩子当成亲生骨肉,谢谢!
唉,良心呀!天地可鉴,我并不是这个孩子的亲人,只是在我孩子到来时,她的亲人将孩子抛给了我,我凭着一些仁慈与良心,收留了孩子,可由于吾妻缺奶喂养,担心孩子的身体才无可奈何走了这一步。我只希望能有好心、有善心的朋友收养这个苦命的孩子,以慰我曾发善心的灵魂!

  我再次谢谢你,朋友!

  ——曾为这个孩子的爸、妈留言!

  真正的、我们为这孩子的第二任父母!


背面:

愿慈善的人永远平安健康!
愿上苍佑慈善的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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